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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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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媒与影视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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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和信息化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文化和传媒领域正逐步走向产业化,信息法和传媒法已成为新的独立的法律部门。为此,本所依托北京市律师协会传媒与新闻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的专业优势,在传媒和影视领域提供专业性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出版社和报社的成立与改制
·民营、中外合资电影电视制作企业的成立与运作
·网站的成立与运营
·网络游戏与虚拟财产保护
·网络购物与电视购物的法律保护
·名誉权保护、隐私权及个人信息保护
·肖像权保护
·新闻官司的防范及新闻侵权诉讼
·电影电视制作中表演、委托创作与职员聘用
·电影电视的播放与转让
·演艺经纪与影视明星的塑造
·广告的制作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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